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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8-08-28 10:51 来源:四川省农业厅网站 作者:四川省农业厅网站 浏览击量:

    川农业函〔2018〕62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川道安委[2018]4号)要求,在巩固去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在全省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持续整治,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配合公安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使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依法惩处;与相关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杜绝发牌,遏制增量。目前,全国、全省均已停止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各地农业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各地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核发的牌证,按照“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收回,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违规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调查摸底,共享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去年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甄别工作,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三)集中整治,打非治违。在杜绝增量、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坚决予以查处。

  (四)限期淘汰,消化存量。要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我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从严做好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坚决不予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变型拖拉机不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各地要充分认识给变型拖拉机违规登记上牌的严重危害,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型拖拉机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地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农业部门要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关,坚决杜绝变型拖拉机新增注册登记,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和依法注销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档案查询、信息交换等工作,及时做好变型拖拉机源头信息通报和协查。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营造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宣传驾驶假牌假证和套牌车辆的危害性,向群众公布举报制造、贩卖和使用假牌假证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途径,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举报制假、贩假以及套牌等违法行为,对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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