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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003号议案答复的函

2020-09-30 16:47 来源: 办公室

 

(A类)

巴农函〔2020〕119号

 

杨其广代表:

您在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 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03号议案)收悉,市农业农村局精心研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建议

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引导群众树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发展理念。一是为深入贯彻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划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0〕3号)等文件和中央、省、市关于支持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2020年3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村建制调整,对辖区内的村庄人口、经济、产业、用地、环境、基础设施等基本情况进行普查并完成村庄规划分类工作。二是自机构改革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陆续启动了6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目前编制设计单位正在按照征求意见结果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求每个区县选取1—2个镇结合全域土地整治开展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目前,各区县已分别启动7个镇国土空间规划和7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12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规划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0〕6号)、中共巴中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意见>2020年目标任务一览表》等文件要求,我们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和意见,已全面启动巴中市社区、乡村规划师制度制定工作。

二、关于“严格管理、减少乱建”的建议

我们重点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现有的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整治。近期,我们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成立了“巴中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试点摸排工作相关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试点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平昌县云台镇石城村和红锣村、巴州区化成镇陈家嘴村、恩阳区花丛镇将军村、经开区时新街道东华山村、南江县杨坝镇新坝村、通江县广纳镇梓潼村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违规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处理办法和措施。二是对可能新增的实行严格管控。在充分调查和征求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巴中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申请修建的条件进行了界定,对农村新建房屋审批流转进行了规范,采取了规划、修建、验收“三到场”制度,努力从源头控制乱修乱建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行为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三、关于“加强宣传、典型示范”的建议

按照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规划,进一步压实了市、县区、乡镇宣传责任,采取“五个一”的措施构建浓厚宣传氛围。一是召开一次业务培训会。市里统一组织培训骨干,培训骨干深入区县进行巡回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业务人员素质和水平。二是印发一套辅导资料。已编印《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即将印到区县、乡镇和村组,供基层干部参阅。三是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广泛征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违法违建线索,对农村宅基地违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逗硬查处一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规乱建等违法行为,惩处一批典型,营造氛围。四是分区县发布一个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房行为的新流程、新要求,违纪违法处置措施;公告到村到社,并以资料传单的形式张贴到户,以群众会的形式宣传动员到户。

四、关于“展现特色、体现自然”的建议

《办法》基本原则之一对“保护特色、体现自然”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坚持“充分考虑农村自然环境条件和人口流动趋向,杜绝大拆大建,保持巴山民居特色和现代设施要素,促进形式多样、协调。传承乡村传统文化、民俗礼仪、风土人情,保留乡土气息,保存乡村风貌”。为确保落到实处,《办法》提出,结合集中修建、分散建设等实际需求,科学研判现状和未来趋势,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川东北民居风貌的农房设计图集(3人以下2种、3—5人5种、5人以上3种)及施工示意图,制定《巴中市农村住房建设标准》,供农户选择使用。猪、牛、鸡等畜禽养殖区与农房间隔修建,合理规划风雨廊道,切实提升生活居住质量。合理规划晾晒场、农用机具摆放点。

五、关于“保护院落、留住乡愁”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们非常注重传统村落的保护修缮,努力构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田园生活。我们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巴山新居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挖掘经济价值,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建立保护管理机制,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挖掘传承农耕文化的元素、符号和故事,保护修缮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井、古树、塔楼、亭台、桥梁、林盘、寨堡、祠堂、庙宇、古代墓葬、壁画、标语、石窟造像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抢救式保护本乡本土文化。挖掘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因地制宜在村落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编写村史,记载重大事件、历史人物、乡土故事,弘扬优良传统,汇聚正能量。尊重村民作为文化遗产所有者的主体地位,鼓励村民按照传统习惯开展文化活动,并保护与之相关的空间场所、物质载体以及生产生活资料。目前,已形成通江县犁辕坝、玛瑙、紫荆、平昌巴灵寨、恩阳黄桷村等20余个示范型、保护型村落。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增添措施,努力促成建议成果转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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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京民,联系电话:1582891564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目标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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