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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9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9-30 10:20

罗通成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难题的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市农业农村局精心研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对建议事项的回复

(一)关于“加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一是创新宣传推广形式。灵活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QQ等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宣传影响范围,提高社会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的认知度。二是提高宣传的有效性。结合全局重点工作,进企业、进园区,做到政策上门和服务上门,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调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产权抵押融资的积极性。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总结本地区在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报道服务企业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企业快速融资。

(二)关于“着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示范打造”的建议。一是持续深化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2015年将巴州区作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区,巴中农商行、农行巴中分行和邮储银行巴州区支行在巴州区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涉农“两权”抵押贷款130多笔,余额1.3亿多元。二是完善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制度。出台《巴中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资源确权登记,并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滩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覆盖。三是打造产权抵押融资示范。制定《巴中市林权登记办事指南》,系全省首个市级林权登记指导性规定,对全市国有和集体林地及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登记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林权登记流程和系统模块进行了优化,为全省进一步规范林权登记提供了典型经验。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林权转移登记53宗,抵押登记10宗,抵押面积4.3万亩,抵押融资8220万元。流转抵押贷款的10宗林权,分别用于发展森林康养、经济林种植、茶叶产业,拉动投资5.97亿元,创年利润1.39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500余个,带动周边3000余户农民脱贫致富。

(三)关于“切实优化产权抵押融资服务”的建议。一是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印发《巴中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六条措施》,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大力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农产品活体抵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商标质押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指导银行机构结合农村“八权一股”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八权一股”抵押融资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以及林权、农村住房、土地流转和特色产业所有权等抵(质)押贷款,强化与农担公司合作,引入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风险保障金,因地制宜创设“黄羊带”“花椒贷”“银花贷”“巴山信用贷”等20多种产品,支持涉农企业发展特色产业。二是降低抵押贷款成本。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林规发〔2021〕2号)中“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规定,降低林权抵押贷款成本。三是加大涉农贷款力度。截至2021年6月末,辖内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525.35亿元,较年初增加8.5亿元。全市县域存贷比53.79%;全市法人普惠性涉农贷款112.09亿元,比年初增长4.84%。巴中农商银行积极开办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通江联社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四)关于“建立健全长效联动推进机制”的建议。一是建立房地一体产权制度。印发了《巴中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统一确权登记指导意见》《巴中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巴中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调查核实,全市宅基地总数75.12万宗,需登记发证68.49万宗,截至今年5月底,共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9.68万本,年底前全市全面颁证。二是建立农村产业抵押融资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巴中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加强对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及相关担保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三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出台《巴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巴中市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等文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农村产权融资抵押物范围。正在组建成都农交所巴中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不断拓展业务内容,进一步激活农村要素市场、释放农村产权价值。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增添措施,努力促成建议成果转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市场建设。制定细化交易市场建设相关指导文件,明确交易市场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模式等,对必须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类别进行统一规定,探索农村产权经纪行业标准。市、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交易平台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检查,督促交易平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管理制度,促进公平交易,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二是加速信息化建设,助力市场运营。重点做好交易、登记、竞价“三合一”的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线上申报交易项目、完善审批手续,提升交易便捷程度和流转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完善平台信息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乡、村四级信息平台,实现一体化运营,加快各类农村产权信息化、数据库建设,助推信息间共享,更好促进农村产权市场信息化管理。三是加力配套环境营造,激活市场交易。建立健全一系列的配套机构,积极培育市场服务主体,成立评估机构、经纪人队伍,引导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进入市场服务。评估机构负责产权定价,银行机构负责为产权流转交易提供融资,保险机构负责提供金融产品分担产权交易风险,经纪人队伍负责及时发现交易标的,撮合交易行为,四位一体有效激活交易市场。

衷心地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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