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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022012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9-30 20:34

屈天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0220120号)交由我局办理,经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建立土地流转政策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巴中市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农业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巴中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指导价格》等规范性文件,为规范土地流转提供政策依据,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建立撂荒地整治奖励机制。出台了《巴中市治理撂荒耕地七条措施》,明确要求县(区)探索建立农户自主复耕、大户流转复耕、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等撂荒耕地治理机制,在产粮大县、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中统筹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对治理撂荒耕地种粮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在乡村振兴衔接用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用于撂荒耕地治理和复耕复种粮食。三是推进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试验。2020年,争取农业农村部等17部委批复同意我市开展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把探索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和规范管理试点纳入试验内容。县(区)根据乡镇类型、区位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流转、租赁、转让闲置宅基地(农房)提供基础价值参考。鼓励采取家庭农场承包、合作社自营、村企合作等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房)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盘活闲置农房976间,带动1700人就地就近就业。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实现融资抵押贷款1520万元。

二、关于“要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强化项目支撑。积极拼抢中省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机遇,争取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68个,财政给每个扶持村落实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二是强化信贷支持。实施“巴山红色贷”,推出初心贷等4个金融产品,针对党员群众和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推出3万元至300万元额度“巴山红色贷”,实行利率优惠、财政贴息和风险担保,通过统一评估授信、限时发放贷款、建设金融超市等评级授信144个、授信户9144户,已授信8亿余元,发放贷款1.4亿元。三是制定“2+1”农业优势大品种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实施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的意见》《巴山肉牛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南江黄羊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茶叶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市级财政每年预算1500万元以上支持茶产业、肉牛产业、南江黄羊全产业链发展;县(区)财政按照每个产业每年实际到位额度2倍以上规模相应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确保产业发展取得实效。四是严格执行上级产业扶持政策。严格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5%以上、市级衔接资金100%用于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较多的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补齐帮扶产业初加工、冷链物流、产品销售等短板。通江县、南江县按照不低于到位中省衔接资金8%的比例单独编制支持文旅新区项目,且不低于55%为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全市计划实施产业项目(含小额信贷贴息)377个,中省衔接资金投入70674.6万元。

三、关于“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

一是施千村头雁培育工程。鲜明“用好五种人,七种人尤其不能用”的用人导向,吸纳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等370余名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把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足、村集体经济收入低等作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评定的重要标准,倒逼村党组织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346个。二是加强基层干部培训。采取市县联动、分级分类方式对村干部集中培训,把市场经济、农村改革、商务管理、风险防范等发展集体经济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纳入培训重要内容,依托巴中村政学院,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三是强化农业发展人才支撑。鼓励外来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型经营主体、退役军人等各类人员入乡干事创业,从市、县(区)机关选派2660名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先后选派230名选调生到村任职,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

四、关于“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扶持资金监管。印发了《巴中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扶持资金使用方案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形成决议,经乡镇审核批复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区)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明确了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及乡镇对扶持资金的监管职责,每年初对上一年度扶持资金使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二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已启动建设市、县、乡、村联网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将建设业务管理系统、公示公开系统、政务服务系统、业务监管系统、专责监督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建成后,推行“非现金”收付,集体资金线上审批、银联直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和资金链实行全程信息化监控;村民可通过电脑、手机等多媒体终端登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公开查询系统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公开查询”模块,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进入公开查询平台页面,查询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项目资金、工程及本户“一卡通”惠农资金等数据;端口开设至纪委监委机关、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加强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壮大集体经济。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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