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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0220119号建议的答复

2022-09-30 20:37

何文江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20220119号议案)收悉,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市农业农村局专题研究,由局长王伟督办,副局长苟斌才负责,农建科具体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动情况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把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具体行动,作为强农兴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部署、协调联动推进,全面夯实粮食生产根基。一是强力推动抓落实。印发《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考评办法》,建立“月调度进度、季通报约谈、年汇总排序”考评机制,逐级压实责任。二是保障质量抓落实。出台《巴中市农田基本建设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导则》,从理念、标准上构建起“护田”“护路”“护渠”“护水”的山区“宜机”生态田模式。三是防范风险抓落实。印发《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建立项目审批、项目验收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镇村齐抓、群众参与的建设监管体制,完善“申请、初核、审核、签批”的资金审批制度。目前,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6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67%。

二、建议采纳情况

(一)科学规划设计,多方听取村社及农户意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制定《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出台《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在审批年度实施方案时,严格标准及要求,避免核心区项目投入大,辐射区投入不足的问题,要求县(区)编制实施方案时,充分征求项目乡镇及村社意见,对凡未征求村社及农户意见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不予审批。

(二)节约建设成本,减少钢筋水泥,尽量不做表面文章,减少不必要建设资金。

按照修订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我市因势利导,制定出台《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导则》,严格项目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区域设置建设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产业园区、田园景区、新型社区相结合,通过修筑梯田、实施表土回填、推行植物护埂、生态护坡,减少钢筋混凝土网格,运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模式,在边坡种植黄花菜等地方作物,做到省工、省投资、重实效,实现生态、固土、经济三赢。

(三)提高机械化水平,重在耕作道、灌溉设施建设,大力坡改梯、小改大、成块连片,降低劳动力成本。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把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作为重点,突出田型调整,通过坡改梯、小改大、弯取直,提升耕作效率,在项目审批、验收时,坚持“宜机化”。新建高标准农田要适配“大中型”机械作业,改造高标准农田要提升“宜机化”能力。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拟新建机耕路220公里,农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将提升37.8%。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吸收和采纳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化、宜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筑牢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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