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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有力有序推动十年禁捕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

2020-09-25 10:35 来源:水产渔政局 浏览击量:

一、严格对标紧抓落实。紧盯“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和“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目标,2019年全面取缔了诺水河国家级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和焦家河重口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4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499艘渔船退捕任务,确保辖区内重点水域按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捕。2020年初,对于不在中央专项资金补偿范围内的592艘“三无船”的依法依规处置,迅速启动取缔保护区外其他水域禁捕工作,取缔了巴州区76艘渔船、42名渔民,做到7月底前实现长江流域巴中段船退完、人安置、不反弹,保证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巴中段)全面禁捕。

二、精准建档确保稳定。组建摸底专班逐村逐户核查渔民信息,通过登记、申请、公示、安置保障等程序,做到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对渔民捕捞许可证、渔船、渔网、捕鱼辅助设施等登记信息逐船逐人登记造册,将“一船一档”录入国家退捕渔船信息管理系统,准确锁定全市渔船1029 艘,渔民1875人,网具3万余张。

三、宣传引导分批推进。采取“早部署、早宣传、早发动”,在重点乡镇、重要水域分片分批组织召开渔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退捕禁捕政策、禁捕时间、禁捕范围、安置补偿、禁止事项、违禁处罚等重要内容,解读禁捕退捕的重要意义,充分听取、收集渔民对禁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渔民提出的各个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全市召开退捕禁捕宣传动员会90多次,宣传动员渔民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张贴禁渔期公告1500余份。

四、依规按序组织退捕。对核定合法的退捕渔船、渔网和捕捞辅助工具实行统一征收、买断,组建由渔民代表、乡镇工作人员、渔政人员组成的退捕评估小组,对船网进行现场评估价格,对征收的船网逐一登记造册集中拆解报废处置。依法收回、注销其《捕捞许可证》《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等相关证件,督促退捕渔民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自行退捕。全市已退捕船舶1029艘,拆解报废渔船591艘、封存438艘,回收销毁网具3万余张。

五、精准施策保障生计。结合精准扶贫、职业农民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政策,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及时兑付渔民安置转产转业补助资金,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从事水产养殖、加工和休闲旅游等行业,创建水产养殖基地10个,发展稻鱼综合种养2万亩。截至目前,全市已兑现补助资金3700多万元,举办专场招聘会21场次,开展免费职业培训133人次,开展职业介绍719人次,已实现就业734人,公益岗位安置44人,其他形式就业209人;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26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90人。

六、联合执法防止反弹。结合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针对“电毒炸”“绝户网”“三无”船舶等重点非法捕捞行为和运输、收购销售、加工野生鱼类的商贩重拳出击,通过严管教育、重罚、移送司法等手段,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利益链。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235次,出动执法车(船)272次,参加人员1191人次,检查市场餐馆130余处,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163公斤、取缔违禁渔具328件,收缴电捕鱼器具8套;查处违法捕捞案件24件,电鱼案件8件,行政处罚案件14件,行政处罚1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0件,追究刑事责任4人,处罚款6.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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