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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3-05-06 17:27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巴中市农业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动物卫生监督、防疫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三)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承担兽医实验室、诊疗机构及菌毒种保存场所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动物卫生溯源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监督。

  (七)承担生猪生产、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 “瘦肉精”等违禁物的检验、认定。

  (八)协助动物卫生违法案件查办环节的技术服务与技术鉴定工作。

  (九)完成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设3个内设机构:

  (一)防疫监督科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动物卫生风险评估;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监管、协查因动物疫情引发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负责流通环节(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动物诊疗机构等)的动物防疫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卫生溯源体系建设;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二)检疫管理科

  负责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管理;负责检疫证章标识管理;负责检疫申报点的规划建设;负责规范性检疫的指导培训;负责跨区域调运动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技术培训和监督管理;协助动物检疫违法行为调查处置。

  (三)技术指导科

  负责畜禽定点屠宰技术指导、鉴定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屠宰行业统计;负责流通环节“瘦肉精”抽检、认定和查处;负责监督指导养殖和流通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公路(铁路、航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负责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培训管理;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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