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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170号议案答复的函

2019-08-30 18:34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市农业局
  
  (A类)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170号议案

  答复的函


  鲜照平代表:

  您在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第170号议案)已收悉,由市政府批转我局承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逐步完善和健全各项政策体系

  (一)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出台了《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分类调节补助的通知》《关于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保障和扶贫的通知》,贯彻落实了《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为我市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我市出台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巴中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管理办法》《巴中市农业职业经理人扶持政策兑现办法》,全面保障进城落户和转移就业的农户在农村集体产权中的基本权益,大力提高转移就业能力和收入,努力消除流出土地农户的后顾之忧。

  (二)农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我市通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沼肥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有效措施,持续提升土壤肥力。坚持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农业园区建在哪里,农田建设就配套到哪里,连片建设、上图入库、挂图作战。我市利用30多亿元中省财政项目资金和近16亿元涉农整合资金,大力推进大中型水库、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整治、五小水利建设、抗旱水源联通、水利维修养护、中型灌区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了49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山坪塘3580口,新建微水池4415口、新建整治渠道4226公里、改造提水泵站52座,实现新增蓄、引、提水能力5500万立方米,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全市1850个村的水利基础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积极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一)基础夯实扎实。一是确权登颁证成效明显。我市坚持专业队伍,坚持大比例尺航测,坚持高精度、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的调查勘测方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我市农户“颁实权、发铁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于2015年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截至目前已颁发确权登记证书73.2万本,占应颁总数97%。二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有力推进。制定出台了《巴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巴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明方向。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对能经营性资产进行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始农民即成了股民又增加了收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有力助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34个乡镇1583个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颁发股权证书7.8万本。

  (二)有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政策支撑到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巴中市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土地规范流转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依据。二是部门指导到位。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及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指导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指导参考价格,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减少土地流转纠纷现象。截止2019年6月底,我市共流转土地115.83万亩,其中出租80.53万亩,转让5.18万亩,互换5.59万亩亩,股份合作17.26万亩,其他形式7.27万亩。

  三、着力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意见》,制定了《巴中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办法》《巴中市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巴中市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依据,进一步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止2018年年底,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35个(国家级龙头企业2个,省级龙头企业33个)、农民合作社7350个(国家级示范社17个,省级示范社117个,市级示范社245个);家庭农场1921家(省级示范场68家)。今年,我们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制定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巴中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2018-2020)》,并在上半年成功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1家、农业产业联合体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9家。连续举办两届“巴中市返乡下乡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塑造了一批农业致富典型,吸引更多的能人、工商资本和企业投资农业产业。

  (二)积极探索多种利益联结机制。紧扣城乡关系重塑,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全面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推进土地规模流转与吸引资本下乡、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采取“先股后转、整村流转、土地信托、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农户以土地、技术、资金、劳动力等入股发展,实行“土地租赁保底、成果利益分层”等机制,同时,把盘活承包地与农房、生态、景观等其他资源有机联结和整合起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立了景区依托型、产业园区依托型、巴山新居依托型、古村落依托型、城郊依托型、干线公路依托型”等6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并精心筹办茶文化旅游节、大酥肉节、荷花节、花海节、年猪节、抢鱼节、民宿民俗等节庆活动,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三)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办法。一是创新“两权抵押”路径,激活权证融资活力。出台了《巴中市农业标准化基地用益物权确权颁证实施细则》《巴中市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确权颁证实施细则》,赋予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和农业标准化基地用益物权融资抵押权能,破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全市颁发特色产业所有权证203本、农业标准化基地用益物权证71本,以“两证”贷款融资达8.3亿元。二是开展“三权分置”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融资机制,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破解权证融资“瓶颈”。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289本,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达2亿元以上。

  四、全面发展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

  近年来,我们秉承“服务至上、合作共赢”的理念,探索了多元化的农业服务体系。一是推行合作式服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服务对象采取共营共管、入股分红、技术承包、利益返还等服务模式,在农业生产、产品销售、冷藏保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环节开展联合与合作,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共享经营成果。二是推行订单式服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服务对象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在双方自愿选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提供一对一的精细化服务。三是推行托管式服务。鼓励服务对象就耕、种、管、收等生产环节,烘干、储藏、保鲜等加工环节,以及动植物保护、疫病防治等服务环节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签订托管协议,委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和管理。四是推行对接式服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自身服务能力,主动与服务对象互动对接,开展机械作业、产品营销、人才培养、农业科技等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特定需求。五是推行全程式服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其技术、人才、资金、设备、管理以及产品品牌、电子商务、营销网络、物流设施等优势,向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保姆式服务。通过多元主体培育,有效对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全面优质的保障服务。

  五、强化对土地流转的服务与管理

  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从各个层级层次方面强化了对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建议登记备案制度。乡镇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对一次性流转面积30亩以上的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逐级上报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每年对已流转土地情况进行一次清理登记,准确把握全县土地流转情况。二是建立资格审查制度。对土地流转面积30亩及以上的,实行区、乡分级审查。重点审查流入方的主体资格、征信情况、农业持续经营能力及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三是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土地流转期限在1年及以上的,指导流转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乡镇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实行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制度。四是规范委托服务制度。农户自愿委托发包方或其他组织流转其承包地的,须出具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并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五是强化用途管制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六是强化风险防范。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

  感谢您对农村农业工作的关注,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流转监管,搞好相关服务,切实维护好农民各项权益,促进脱贫攻坚稳增收。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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