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 其他法定信息

巴州区一养殖户泔水养猪遭重罚

2018-12-24 15:20 来源: 市农业局 作者:市农业局
  2018年12月11日10时,巴中市农业局与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联合开展“全面禁止使用泔水养猪专项整治行动”中,现场查获巴州区东城办事处苏山村二社苏某拉有四桶泔水,涉嫌使用泔水饲喂生猪。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勘验锁定违法证据后,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赓即移交巴州区农业局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巴州区农业局依法对苏某作出了处罚款5000元的顶格处罚决定,当事人苏某对该行政处罚无异议,并于2018年12月19日缴纳了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