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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举措培育家庭农场

2019-04-04 11:13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市农业局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生产经营模式为主体,家庭成员为农业生产服务对象,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截至目前,全市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共1951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达12.57万亩,家庭农场劳动力数达12700个,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8902个、常年雇工劳动力3798个。  

  一、科学制定标准

  制定了家庭经营、具有一定示范性、经营效益良好的3个基本标准。并将家庭农场划分为粮食类、畜牧类、水产类、林业类、特色产业类、休闲农业、植保类、农机服务类、其他类等。全市现有种植类598家,占总数的30.6%;畜牧类659家,占总数的33.8%;渔业类228家,占总数的11.7%;种养结合类290家,占总数的14.9%;其它类176家,占总数的9%。

  二、加强产品营销

  组织家庭农场参加全省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开展家庭农场和经销、加工、消费单位对接活动,引导家庭农场运用农村电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近5.7亿元,年销售农产品总值达10-50万元的家庭农场959家,10万元以下902家。

  三、创建示范主体

  推荐一批有资质、有设施、有规模、有效益、有品牌、信誉良好、在当地具有一定带动力的家庭农场评选省级示范场,已有68家家庭农场获得了省级示范场的荣誉称号。

  四、争取政策扶持

  各地将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项目和资金上的支持,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农田改造、高产创建、设施农业等涉农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倾斜,提升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水平。近年来,我市争取省级财政扶持的家庭农场资金达200万元以上。

  五、做好信贷支持

  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目前,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已达74家,贷款资金总额达4945万元。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已预约164笔,成功放款8笔,总放款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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