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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18 15:07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农业农村局职能。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定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编制全市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点工作。
1.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出台粮食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划定粮食面积、产量底线,加强撂荒耕地治理,全面开展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粮食节约行动。按照“以粮为主、粮经统筹、种养循环、五良融合”的思路,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进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确保粮油播面、产量只增不减。积极培育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和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兑付落实稻谷种植、种粮大户等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开展“五良”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创建,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60%以上。
2.抓好耕地保护。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强化用途管制,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善高标准农田审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严格执行每亩不低于3000元的投入标准,整合涉农资金,完善渠系配套,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建设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生态友好、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33.49万亩,开工建设跨年度项目。抓好耕地质量监测提升,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50个、变更调查点481个。
3.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筹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暂定名)。推动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落实惠农政策,持续向脱贫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倾斜投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保持“两个高于”的好势头,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带动、创业拉动、改革驱动等多渠道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争创乡村振兴省级先进县、乡、村。
4.稳定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制定《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建立健全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能繁母猪20万头和规模养殖场保有量800个以上,落实生猪生产环保、金融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新(改)建生猪规模养殖场30个以上,稳定生猪存栏在210万头以上、出栏320万头以上。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推动山东龙大美食屠宰厂、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露地、设施“两手抓”,突出时令蔬菜、大宗品种,优化区域布局,大力培育蔬菜新型经营主体,促进订单生产,加强产销衔接,建设保供商品蔬菜基地4万亩、复种10万亩,重点培育商品蔬菜专业村72个、规模生产主体75个,提高本地蔬菜自给率。稳定肉、蛋、奶、鱼、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确保不脱销、不断档。
5.提升特色农业产业质效。启动优势大品种计划,出台全市“2+1”特色种养业未来5年发展意见及行动方案,锁定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区域布局、目标任务等,推动规模、效益、价值提升,改变“货好货少、要货缺货”局面,形成“拳头效应”,打造叫得响的品牌。抓好茶叶补(改)植,改造低产低效茶园2万亩,推进茶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和有机食品基地认定,争取省政府在巴中召开全省精制川茶产业培育现场推进会,高质量筹办第七届“巴中云顶”茶文化旅游节。新(改、扩)建适度规模南江黄羊场50个;完成山地肉牛产业集群54个子项目建设,新(改、扩)建肉牛规模场40个、出栏肉牛19.8万头,人工种植牧草2万亩。积极申报实施“鱼米之乡”建设项目,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打造生态渔业品牌。优化现代农业园区类别结构,分类培育创建,择优认定,力争新创建(升级)一批省星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积极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6.强化种业科技攻关。强化“芯片”意识,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持续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大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力度。完成全市种质资源基本信息登记、性能测定及数据入库等工作,配合完成新发现遗传资源的初审和鉴定工作。切实推进与中茶所第三轮所市合作研发南江大叶茶新产品,持续开展南江黄羊配套系选育、空山黄牛种质资源普查、青峪猪育繁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从常规育种向应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育种攻关。以品种试验、展示示范为重点,抓好良种繁育圃、地方品种种质资源圃、扩繁场建设,新建南江黄羊一级扩繁场1个,加快建设巴山牧歌青峪猪种质资源场项目,推进江口青鳙省级良种场建设,力争巴中优质品种列入省级特色种质资源库、畜禽基因库、国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圃培养与保护。抓好种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持续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7.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三重融合”,以建设“三区同建”巴山田园综合体为重点,持续抓好15个“三农”工作综合示范片建设。推广运用“四议四调四评”基层治理工作法,积极争创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规范农村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八项申请条件、六个审批监管流程、三次到场监管”,推动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的川东北宜居农房。继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大行动”。持续推广农村厕所革命“333模式”,建设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109个、完成新(改)建农村户厕35180户。大力推广秸秆“五化”利用模式,稳定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2%以上;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稳定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在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回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常态抓好村庄垃圾清理、村容村貌提升,加快建设“美丽巴中·宜居乡村”。
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整市推进试点,深度总结提炼一批试点典型经验,唱响农村改革“巴中声音”。集成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加快建成巴中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拓展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加快建立农村承包地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进一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范围界定,总结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和规范管理经验,审慎稳妥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以合并村试点为抓手,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监管,盘活利用村级建制调整后农村闲置集体资产,依法推动债权债务状况差异较大的撤并村实现完全融合。
9.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一个产业一大龙头”思路,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持续实施10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巩固20家市级龙头企业培育成果,争创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制定评定监测办法,开展示范评选活动,争取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和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培育市级示范社15家。实施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工程,争取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试点县和家庭农场示范县项目,新培育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50家以上。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开展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认定一批现代农业培训基地,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
10.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巩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和通江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支持巴州区创建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稳步有序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加强基层检测体系建设,举办检测技能比赛、检测室开放日、基层和主体快检培训活动,试点推进常规农兽药快检,全面提升检测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严格执行市、县定量监测每千人分别不低于0.2、0.8批次的标准,完成农产品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等任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全程标准化示范建设,培育一批标准化生产经营主体,集成推广高效节本、绿色生产技术。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农产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筹办全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培训会议。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证后监管,年内新增“三品一标”10个以上。抓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11.抓好重大疫情防控。压紧压实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农村防疫网格员制度,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场所,深入摸排返乡人员,提高群众防疫意识,织密织牢农村疫情防控网络。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4+1”网格化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和“洗猪”等违法行为,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抗体监测工作,积极引导畜禽场、大型规模养殖场开展无疫小区创建,加强10个市级无疫小区(无非洲猪瘟)基础投入,争创3个省级无疫小区。抓好草地贪夜蛾、红火蚁、水稻条斑病等重大植物疫情监测防控,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病虫监测点建设管理和测报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智能化监测预警水平,加大农作物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的推广力度,扎实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12.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持续推进“依法治市”,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继续抓好执法改革、执法培训、执法监督和联动执法,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持续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行动,深入排查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加强农机技术培训、维修保养、安全教育等源头管理,提升养殖备案、检疫申报、轨迹追溯和落地反馈等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强化畜禽屠宰、饲料兽药、农药肥料等监督抽查,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做好森林防火。持续提升办事服务能力,抓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和舆情监测等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维护农业农村领域和谐稳定。
13.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断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建好意识形态工作矩阵,定期研判化解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问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继续抓好干部职工选任、培训、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干部流动、干部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工会群团等日常工作。完善农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提升农业金融保险服务能力,扩大项目投资。坚持厉行节约,按照“有预算才能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巴中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经费,建设廉洁节约型机关。抓好公文运转、会议筹备、文稿审核、档案管理、保密教育、目标绩效等工作,严格督查督办,确保机关有序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51人,供给车辆6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部门(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1893.02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4人。(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893.02万元,比2021年增加5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2万元,占总收入100%。(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893.02万元,比2021年增加5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04万元,占总支出83.57%,项目支出31.98万元,占总支出16.43%。(详见附件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3.0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4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3.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95万元,农林水支出1550.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8万元。(详见附件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3.02万元,比2021年增加5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4人。(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13万元,占7.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95万元,占5.07%;农林水支出1550.56万元,占81.91%;住房保障支出102.38万元,占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2022年预算数为1893.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务和服务支出、事业单位经常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196.1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184.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7.57万元,绩效工资103.38万元,津贴补贴234.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6.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8万元,奖金27.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7万元,住房公积金102.38万元等。(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3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6.93万元,奖励金0.18,生活补助4.32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96.88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461.18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385.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36.35万元,差旅费130.86万元,邮电费7.27万元,工会经费17.0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7.2万元等;其他运转类支出75.2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食堂运行、驻村帮扶等。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35.7万元,主要用于:确保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农畜产品监管、农村综合改革、种质资源普查以及畜禽实验室运转等。(详见附件3至3-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4.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额减少4.03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7.27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35.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详见附件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考省财政厅模板,根据口径要求进行公开。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6.01万元,主要是:增值放流鱼苗采购。(详见附件6和附件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原值1826.19万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折旧901.87万元,净值924.3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3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2个,预算项目资金235.7万元。(详见附件8和附件9)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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