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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2022-12-07 10:00 来源: 行政执法监督科

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农资打假和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以及常规农(兽)药超标等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制假售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我市2022年度有关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南江县查处某农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件

2022年4月8日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南江县某农场的鸡蛋例行抽检发现的问题跟进执法监督抽检,经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沙拉沙星项目超标,不合格。随后我局将问题线索移交南江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处理,南江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南江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侦查大队通过深入调查,认定该场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违法事实存在,但未达到行刑衔接标准。鉴于已经销售的鸡蛋无销售记录,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售鸡蛋的违法所得812.5元,对未建立销售记录处罚款1200元,对销售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鸡蛋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巴州区某家庭农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1年11月26日,巴州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巴州区某农场的鸡蛋监督抽检,2022年1月13日经成都市英柏检测技术公司检验检测,恩诺沙星项目超标,不合格。2022年3月18日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售鸡蛋的违法所得300元,对销售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鸡蛋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通江县某农资服务部销售假农药案件

2022年5月17日,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通江县铁佛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抽取某农资服务部20%甲氰菊酯样品送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检测,有效成分为0,经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复检,测试有效成分为0。随后我局将问题线索移交通江县调查处理,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该批次农药200瓶和违法所得150元予以没收,并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平昌县某农资经营部销售假农药案件

2022年5月16日,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平昌县开展农药监督抽查,抽取某农资经营部40%稻瘟灵样品送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检测,未检出有效成分,经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复检,测试有效成分为0。随后我局将问题线索移交平昌县调查处理,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48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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