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议提案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20230120号建议的答复

2023-09-27 17:59 来源: 办公室

许期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离任村干部展开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第2023012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重要性”的建议

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要求实现县级对村巡察全覆盖,严格执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1次任期审计。《四川省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届满或离任时,乡镇(街道)必须开展审计。对村(社区)干部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利于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客观公正体现村(社区)干部的履职情况,发现村(社区)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农村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明确审计对象和重点”的建议

2020年11月,巴中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设立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巴市村换发〔2020〕2号),成立财务清理和审计组,负责指导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资产资源资金、财务账务债务的清理、锁定、处置及公示;指导做好村(社区)“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年12月,巴中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财务账务清查审计的通知》(巴市村换发〔2020〕6号),明确要求县(区)和乡镇(街道)要组建审计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对村(社区 )“两委”自上次换届以来,任职期间村级组织和村集体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必要时可以延伸到以前年度;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各县(区)在12月20日前完成村(社区)记账处理,12月31日前完成村(社区)账务、资产、资源、债务锁定,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2020年12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财务清理和审计督导工作的通知》,分组对各县(区)村(社区)账务、资产、资产、债务锁定及村干部离任审计情况开展督查。2021年1月,巴中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1月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在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村(社区)资产、财务清理和“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县(区)和乡镇(街道)组织了专班,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在换届期间,全覆盖完成对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并作为村(社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切实抓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推动构建符合农村实际的“三资”管理监督制度机制体系。一是推进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把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纳入监管服务平台“一网通管”。5个县(区)均设立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配备工作人员31名;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村级财务票据审核中心,配备业务工作人员271名;村(居)设立村级账务报账员岗位,配备业务工作人员1722名。村(社区)财务支出由县(区)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支付,实现“干部不沾钱、会计不经钞”。二是推进阳光村务。印发了《巴中市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村级财务、集体项目、惠农补贴、低保名单等作为村务公开重点内容,并从村务公开栏设置是否合理、公开内容是否规范、公开监督是否到位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2022年以来,累计排查整改问题380余条,增强了村务公开的透明度。三是建立履职风险提示制。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村(居)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明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决策等5个方面18项风险清单,要求各地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整改规范,从源头防范和化解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精神,强化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防范集体资产流失,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管理。推行村级财务提级监督机制,纪委机关及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运用巴中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监管。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关于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的指导意见》要求,实现账套分设、核算分开、非现金结算。二是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24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拟联合出台《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法律责任,落实县(区)部门业务指导责任、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责任。三是务实推进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县(区)相关部门依据市出台的《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审计业务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向全体村(居)民公布审计结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奠定基础。各县(区)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前1个月全面完成村(社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顺利换届。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