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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20230104号建议的答复

2023-09-27 18:04 来源: 办公室

王德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基层干部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带头人的培训的建议》(第20230104号)已交由我局主办,经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乡村基层干部培训”的建议

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巴山头雁行动”的意见》,明确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1次县级以上轮训,每次时间不少于5天;鼓励县(区)委书记、县级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授课、挑选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身说法、组织村(社区)干部到省内外发达地区交流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教育。2022年,市委组织部依托巴中村政学院对265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进行集体经济知识“充电”,采取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有机结合,确保培训效果。2023年4月23日至4月28日,按照中组部安排,全市开展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视频培训班,1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北京主课堂参训、8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成都省级分课堂参训,各县(区)设置12个分课堂对1362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全覆盖培训,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就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开展了为期6天的封闭式全脱产培训。今年,市财政年初预算“巴山优才”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支持实施“巴山优才培育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安排干部教育培训经费500万元,支持对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等开展专项培训,为基层干部等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可靠支撑。

二、关于“打造集体经济发展样板村”的建议

从2019年起,财政每年对具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潜力的村进行重点扶持,争取中、省财政资金2.144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今年,争取中、省财政资金0.847亿元,扶持77个行政村发展集体经济,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对各县(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各个村扶持项目实施内容,充分发挥扶持资金杠杆作用。各县(区)坚持自上而下正面引导与自下而上探索实践相结合,根据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环境、群众意愿等因素,打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样板。通江县王坪村依托红军烈士陵园国家级AAAA级景区优势,推出红色精品旅游线路、开发“王坪往事”主题文创产品等,发展村集体经济。平昌县土兴镇龙池村盘活低效园区、闲置土地,发展优质粮油产业,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2021年,为稳定脱贫村产业发展,将原“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更名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进一步发挥其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末,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规模达2.9亿元,已向2.5万脱贫户借款1.3亿元,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1亿元。

三、关于“乡镇牵头分村编制发展规划”的建议

2022年10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编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以乡(镇)为单位,谋划编制未来3年(2023—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由乡(镇)对辖区内各村制定的发展计划审核把关。各村按照“一村一策”的思路,立足村级集体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方法路径,全市1316个行政村已完成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发展目标、产业项目、实施路径、收益分配等具体内容,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培训,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农户持续增收。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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