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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文字解读

2023-08-25 16:06 来源: 改革科

巴中市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巴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3年8月2日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8月16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现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省委一号文件部署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2023年,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潜能,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我市制定出台了《巴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七章,三十五条。

第一章是总则。阐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适用范围及原则,市、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市场监管、金融、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职责。

第二章是交易市场建设。明确市、县(区)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乡镇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服务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点。

第三章是交易方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网络竞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是交易程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按照“提出申请、审核发布、组织交易、签订合同、价款结算、交易鉴证”的程序进行,规定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需中止和终止的情形,并对交易资料归集予以明确。

第五章是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流转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免费服务事项及纳入政府公益补助范围,对权属变更业务及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作出规定。

第六章是交易监管。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处理方式及路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双方及中介服务机构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

第七章是附则。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制定及《办法》施行时间予以说明。

四、《办法》应该注意的主要事项

(一)关于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鼓励引导个人拥有的农村产权,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农村产权自主流转交易。

(二)关于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市、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市级服务平台负责制定全市统一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和流转交易规则,组织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筹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推介会,指导和管理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工作。

县(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负责收集汇总和发布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信息;组织农村产权现场或网络竞价交易,出具交易鉴证书,组织筹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推介会;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咨询。

(三)关于交易品种。川办发〔2015〕58号文件明确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作为省级综合交易平台,提供交易目录。参照《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目录》,结合巴中实际情况和业务开展需求,农村产权分3大类,并将其细化成16项,形成《巴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目录》。

(四)关于支持政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免费提供信息发布、法律咨询、代办权证、抵押登记公告等服务。交易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品种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农碳汇开发及国家储备林建设权流转纳入政府公益性补助范围,由县(区)财政承担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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