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上午,巴中市平昌县与达州市通川区开展交界共管水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巴中市平昌县与达州市通川区两县区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农渔保函〔2024〕80号要求,在达州市通川区203乡道、江鑫嘉苑、沿河村、铜鼓石梁、王爷庙和巴中市平昌县095乡道、黄梅溪等河流开展针对“三无船舶”、大马力快艇、“绝户网”、“电毒炸”、“潜水电鱼”及一人多杆、锚鱼、泥鳅党垂钓等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巡航检查,航行里程50余公里,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为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我县将持续开展与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十年禁渔”区域及达州万源市、宣汉县,南充市仪陇县常规河流等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全方位零死角、严厉打击交界水域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我县河流鱼类资源,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巴中市水产渔政局、平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平昌县水产渔政局、达州市通川区水产渔政局共计16名干部职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