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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09-10 16:40 来源:农机科 浏览击量: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解读

巴农发〔2021〕9号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 中 市 财 政 局

关于做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8月2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发〔2021〕124号)、《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川农发〔2021〕125号),现将两个文件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政策落实规范有序

县级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部、省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合力抓好惠农政策落实落地。“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访问地址:http://202.61.89.161:12021/)将于9月1日起正式启用,各地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并公开发布,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前后衔接紧密,购机用户申请补贴不间断。

二、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农业装备提档升级

全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已调整为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各地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农机补贴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特别对种粮大户、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企业,从事“四大特色产业”的个人、家庭农场、经营组织进行重点宣传服务,推动农机装备的广泛使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为粮食安全贡献机械化力量。

三、抓好试点示范,提升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

开展购机贷款贴息、机械化作业奖补试点的县区要抓住政策机遇,充分用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扎实抓好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薄弱环节的农机作业水平。机械化作业奖补试点要严格按照(川农发〔2021〕124号)试点操作的新要求执行,严把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和操作流程关口。

四、优化工作流程,畅通补贴申请兑付渠道

各地要总结多年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经验,为广大购机者申报、领取补贴提供优质服务。把依托“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和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及物联网监控等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让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向“一次不用跑”过渡。兑付给个人的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兑付给农业经营组织的补贴资金必须通过该组织银行对公账户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去向全程留痕。

五、强化纪律约束,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一)强化信息公开。要利用乡(镇)、村(居)政务公开专栏,宣传解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为主渠道,及时公开近三年辖区内补贴受益对象、补贴资金额度、违规查处结果、职能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核验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要求,落实好受理、公示、核验及资金兑付工作时限。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重点核验监管。加强对参与农机补贴的生产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和失信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好购机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要求,履行好组织实施、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农机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有序、廉洁高效。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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