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4〕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专班对原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支出、第四届秦巴山区绿色农林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增发国债资金(巴州区、恩阳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原巴中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第四届秦巴山区绿色农林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绩效评价报告
3.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增发国债资金(巴州区、恩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5日
附件1:原巴中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